煤矿车辆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在煤矿企业、非煤矿企、金银铜铁等有色金属矿企的工矿车辆应用较为广泛,极大地提高了煤矿井下以及地表车辆的消防安全等级,采用水基、全氟己酮、超细干粉、干粉、热气溶胶作为灭火材料,采用管网式灭火剂输送方式,提高了药剂的灭火效率以及使用率,备受陕西、新疆、安徽、河北、河南、内蒙古、贵州、山西、四川、宁夏、黑龙江、江苏等地车辆厂家、经销商的青睐,可接受装载机、宽体自卸车、矿运卡车、无轨胶轮车、搬运车、开路机、重型平板车、支架运输车、露天采煤机、凿岩台车、掘进机、挖掘机、铲运机、特种工程车辆、防爆载人车辆指挥车等各种工矿车辆消防安全产品的定制。
由于煤矿车辆自动灭火装置是由驱动装置、控制单元、管网系统、报警装置以及喷淋系统等多个组成部分,煤矿车辆的工况环境大多比较恶劣,所以应及时对车辆灭火装置进行维检,避免当火灾发生时,车辆自动灭火装置出现不喷或者勿喷情况的所发生的,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下煤矿车辆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的维检周期方面的相关知识。
1、车辆自动灭火装置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或者寄回山东中道消防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药剂量根据出厂灌装记录进行定量灌装,同时对瓶体内部进行充压(1.5mp—2.0mp)
2、瓶体上方会贴有山东中道消防的标识,上面明确标有产品的生产灌装日期以及维检日期等信息。该灭火装置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日期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正规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根据安装车辆工况环境的不同,维修手册上的维检周期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通常情况下,车辆自动灭火装置的药剂瓶组期满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4、药剂管路以及压力表等配件需定期进行观察一下即可,如发现压力表(1.5mp—2.0mp)存在误差或者管路防护套要出现破损,应及时进行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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